各实验室、各相关教师、研究生:
为加强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证中心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办法》,经2020年5月26日第4次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办法.pdf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