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药品试剂领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厉伟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76

各课题组老师、研究生: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简称“中心”)药品试剂清查工作已结束,有关领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1.中心目前所有可用的药品试剂已张贴标签,并已全部转入药品库房,清单见附件。

2.中心药品试剂条形码的排序规则如下,可根据左起第3位数字判断其危化品类型:

非危化品:101201700*

危险化学品:102201700*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103201700*

易制毒危险化学品:104201700*

剧毒化学品:105201700*

3.即日起,凡领用药品试剂都要在中心钉钉软件里进行“药品试剂领用”审批,按需领用,准确填写和选择药品试剂信息。

4.审批通过后,到B503中心药品管理员李小兵老师处(李老师外出期间,可到B510中心办公室)借药品仓库钥匙,取用药剂时须在药品柜上的纸质清单上登记记录。危化品领用需双人同时在场。

借用钥匙及时归还,并在相应钉钉“药品试剂领用”审批下方的“评论”中说明。

5.危化品领用须当日归还,非危化品药剂领用时间不超过1个月。领用药剂,以及自己配置的试剂(张贴配置试剂标签)需临时存放在实验室的药品柜内,做好登记记录,并及时上锁。

6.中心B412各室的药品试剂统一临时存放在B412-3内的3个药品柜内,另在B103放置1个药品柜用于临时存放药品试剂,其他各实验室都不得在非实验时间存放药品试剂。

7.实验结束及时归还所领用药品试剂,放回到标签上标明的药品仓库对应药品柜内;如果领用药剂全部用完,也要将空瓶归还。凭钉钉“药品试剂领用”审批记录借用钥匙,并在“评论”中说明。归还记录同样须在纸质清单上进行登记。

8.在中心现有可用的药品试剂使用完之前,原则上不再新购置同类药品试剂。另根据公安部门对管控危化品的要求,中心能购置药品试剂的范围包括除易制毒危化品外的非危化品、普通危化品、易制爆危化品和剧毒化学品。

9.学校计划在2018年推行专门的药品试剂管理平台,在学校系统投入使用之前,中心按本通知上述流程进行药品试剂管理,如发现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研究生和导师予以处罚。处罚措施包括通报批评、禁止责任人实验、停发研究生津贴和导师绩效等;涉及违法行为按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10.药品试剂特别是危化品的规范管理,关乎安全,责任重大,由于程序上的繁琐带来的不便请大家予以理解和支持。

  

  附件:1.煤加工中心药品试剂总清单-可用非危化品-20171204.xlsx

     2.煤加工中心药品试剂总清单-可用危化品-20171204.xlsx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712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