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相关教师:
为加强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相关教师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矿大〔2019〕25号)和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经2020年1月6日中心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pdf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