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煤加工中心〔2020〕1号

发布者:朱振娜发布时间:2020-01-02浏览次数:32

各实验室、试验平台、研究室、办公室:

2020年寒假临近,为保障假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元旦、寒假、春节轮休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简称“中心”)假期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安排部署好本室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二、安全教育培训

1.中心在放寒假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火、交通等安全意识。

2.各研究生导师做好所指导研究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检查

1.各室负责人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认真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确定整改措施,对尚在整改的部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2.中心将在寒假前集中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和整改结果将在中心网站和“钉钉”系统内通报。

3.值班人员在寒假值班期间要注意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安全总要求

1.寒假期间,需通过门禁进出矿业科学中心,未登记者尽快联系物业。

2.各研究生工作室按照《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室管理规定》(煤加工中心〔20183号),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卫生和安全工作。

3.各室人员离开时要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电器不得开机过夜。

五、实验安全

1.各实验室进行实验需按照学校要求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2)并利用“钉钉”软件严格执行“中心实验申请”预约审批,实验时间预约原则上不超过1个星期,且不得在春节假期(124-30日)内进行实验。凡在各种检查中再次发现进入实验室无登记、实验无预约等情况,将视为安全隐患,禁止相关人员在中心的实验活动一月以上。

2.寒假期间,各实验室原则上不再安排实验活动,特殊情况需要实验的,需提前备案预约审批。涉及使用危化品或大型仪器设备的实验,必须有负责教师在现场方可进行。

3.实验过程要按照操作规程,注意仪器设备安全和个人安全防护。

六、化学品安全

1.实验需要使用化学品须办理领用手续,并及时归还。严禁在实验室长期留存化学药剂,药剂使用完的空瓶必须放回药品仓库。

2.实验过程使用化学品需事先充分了解化学品说明书MSDS,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严格控制新购置化学品,特别是易制爆危化品,必须购买的需严格审批程序。

4.集中存放并妥善处置实验产生的废弃物,不私排乱倒,废液存放于废液桶内,并注明主要成分。

七、联系方式

校内火警:83590110

校内急救:83592250

  

中心安全负责人:厉伟,83591115

中心安全员:贺琼琼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附件2: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docx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