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矿业科学中心东侧中心自建实验区域的通知

煤加工中心〔2018〕8号

发布者:厉伟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104

各相关教师:

根据徐州市城管和学校将对大学路东围墙附近临时建筑物进行整治的统一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区域

学校要求校内临近大学路东围墙约2米区域内全部清理,并进行绿化,涉及中心露天仓库东侧堆放煤样的货架、石墨化研究平台、燃烧颗粒物测控平台等都要拆除,并将硬化地面回土。

二、整治要求

1.42日前,凡是在露天仓库内堆放有样品、废弃设备、杂物的教师,请联系张一昕老师到现场确认所属物品,并进行清理。逾期无人认领的物品中心统一按废弃物在49日前清除完毕。

2.49日前,中心完成对整治区域内建筑物的拆除,石墨化研究平台和燃烧颗粒物测控平台负责人需提前做好设备的转移安置。

3.410日—30日,学校总务部门和经营实业公司将统一对校内临近东围墙区域进行绿化。

三、联系人

张一昕,15262190991

厉  伟,83591115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