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煤加工中心〔2019〕14号

发布者:厉伟发布时间:2019-12-23浏览次数:10

中心各相关教师、博士后: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简称“中心”)有关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中心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中心教职工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长:张海军、李小兵

成员:杨建国、苗真勇、厉伟、廖寅飞、朱红菊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中心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非事业编制聘用的正式岗位人员、在站师资博士后和统招博士后。

中心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德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一)德: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和团结协作,以及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

(二)能: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胜任本职工作情况和开拓创新能力等;

(三)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劳动纪律等;

(四)绩: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效率、取得的成果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廉: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的等次及标准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中心年度考核优秀人数为2人。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无涉及《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附件1)的行为;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管理水平高;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廉洁从业。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无涉及《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行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管理能力;

3.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服务意识较强;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较满意;

5.廉洁从业。

(三)未达到合格及以上条件,且没有不合格情形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差,或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表现差,有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行为的,或有涉及《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行为的;

2.缺乏履职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分配,拒绝承担工作任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经教育不改的,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旷工连续 3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或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5.存在贪污盗窃、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不廉洁问题的;

6.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8.其他上级部门或学校认定为不合格的。

(五)新参加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六)挂职和借调到校内外相关单位工作的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考挂职和借用单位的鉴定意见确定等次。

五、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采取领导集体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个人总结、民主测评、中心考核工作小组意见均需对是否有涉及《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行为进行明确说明。考核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对全年德、能、勤、绩、廉五方面主要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2)及有关业绩考核材料;(《考核表》也可以通过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人力资源部-年度考核表填写”在线填写后下载)

(二)中心审核业绩情况,将业绩情况在中心内部公示;

(三)中心组织民主测评;

(四)中心确定考核等次,对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中心范围内公示,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教职工对考核等次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或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中心应尽快给出复核意见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五)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反馈考核意见。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晋级、晋职、奖惩、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优秀的人员,学校在晋级、晋职等方面优先考虑;考核合格的人员,具有评选先进、晋职晋级的资格;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级薪级工资、晋升岗位(职务)。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可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可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学校可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七、时间安排

(一)2019 12 23日—2019 12 27日,个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填报有关材料;

(三)2019 12 28日—2020 1 6日,中心按文件要求组织考核,公示相关材料,确定考核等次;

(四)2020 1 7日中心将考核情况报告、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教职工考核表签字盖章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红菊

联系电话:83591116

  

附件:

1.2019-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doc

2.2019-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doc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