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五一”劳动节假期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8浏览次数:29

 各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研究生:

 

422日,江苏泰州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江苏省和徐州市两级政府要求汲取事故教训,立刻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为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认真执行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假期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中心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工作,亲自进行安全大检查,亲自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二、结合实际工作,突出检查重点。

中心对所属的办公室、科研实验室、中试实验平台及实验库房等区域,以及防火、防盗等设施完备和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大检查。各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要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中矿大〔201533号)和《中国矿业大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20158号)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辐射、防腐蚀、防菌、防污染等的隐患点排查工作,尤其突出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保障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三、严格执行规定,抓好隐患整改。

严格执行假期开展实验登记制度,各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将申请“五一”劳动节假期开展实验的研究生名单、实验室房间号、实验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上报中心办公室B510,申请截止时间:429日上午12点,各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在申请表签字,并确保假期内学生实验必须有指导老师在场,实验师生需保持联络畅通,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

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饮食,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科研实验室,不得在科研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离开实验室前,要仔细察看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水源、气源是否关闭。

做好检查自查记录,检查人、被检查责任人要签字确认。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夏季即将到来,要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向中心、学校汇报,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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