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实验申请审批的通知

煤加工中心〔2018〕6号

发布者:厉伟发布时间:2018-01-28浏览次数:329


各相关教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中心实验管理工作,从即日起严格执行实验申请审批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寒假期间(131日至228日),各实验室原则上不再安排实验活动,特殊情况需要实验的,需在130日之前,利用“钉钉”软件进行“中心实验申请”预约审批,实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星期。

没有预约的实验室将在寒假期间贴封条,禁止实验活动。

涉及用气体、液氮,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原则上必须在导师或实验室负责教师在中心的时间内进行。

2.春节期间(214日至221日),各实验室禁止一切实验活动,并贴封条。

3.“中心实验申请”的审批流程为:

研究生申请导师审核→设备负责人审核→实验室负责人审核→中心负责人审批。

鉴于此流程,如实验涉及多个实验室,请分别申请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在“钉钉”系统打印“中心实验申请”审批单,在实验时放入实验室门口的资料袋内,作为实验和设备使用记录,但需同时填写实验室出入记录。

5.凡使用价值超4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申请人还需按学校规定通过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http://dygx.cumt.edu.cn)进行预约。

5.凡在寒假期间检查中发现进入实验室无登记、实验无预约等情况,将视为安全隐患,禁止相关人员寒假期间在中心的一切实验活动。

6.寒假后中心将继续执行上述实验申请审批制度,请相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中心将视情节禁止相关人员在中心的实验活动一周以上,并约谈其导师。

7. “钉钉”系统使用中的问题请联系:

中心副主任:厉伟,83591115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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