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冬季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煤加工中心〔2018〕4号

发布者:厉伟发布时间:2018-01-18浏览次数:103



各实验室、试验平台、研究室、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矿大保字〔201728号)要求,现将2018年冬季及寒假期间中心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安排部署好本室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参见:《关于公布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全责任图的通知》(煤加工中心〔20181号)),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二、安全教育培训

1.中心在放寒假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火、交通等安全意识。

2.各研究生导师做好所指导研究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检查

1.各室负责人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认真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确定整改措施,对尚在整改的部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2.中心将在寒假前集中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3.值班人员在寒假值班期间要注意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研究生工作室安全

各研究生工作室按照《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室管理规定》(煤加工中心〔20183号),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卫生和安全工作。

五、实验安全

1.各实验室进行实验需利用“钉钉”软件严格执行“中心实验申请”预约审批,实验时间预约原则上不超过1个星期。凡在各种检查中再次发现进入实验室无登记、实验无预约等情况,将视为安全隐患,禁止相关人员在中心的实验活动一周以上。

2.寒假期间,各实验室原则上不再安排实验活动,特殊情况需要实验的,需提前预约审批。

3.实验过程要按照操作规程,注意仪器设备安全和个人安全防护。

六、化学品安全

1.实验需要使用化学品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及时归还。

2.实验过程使用化学品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严格控制新购置化学品,特别是易制爆危化品,必须购买的需严格审批程序。

4.集中存放并妥善处置实验产生的废弃物,不私排乱倒。

七、联系方式

校内火警:83590110

校内急救:83592250

中心安全负责人:厉伟,83591115

中心总安全员:李小兵,83591117

  

附件: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docx

  

  

  

  

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8118